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2-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函〔2023〕14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制度创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聚焦现代服务业这一香港优势领域,加快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进一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探索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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