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办发〔2015〕21号
为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管理,促进董事依法履职,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鲁办发〔2015〕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科学界定董事会与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党组织、经理层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组织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建立健全董事会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董事会管理,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