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济办发〔2015〕21号

为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管理,促进董事依法履职,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鲁办发〔2015〕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科学界定董事会与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党组织、经理层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组织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建立健全董事会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董事会管理,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基本原则 ……
继续阅读(剩余:90.6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5641202312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