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国资发〔2022〕73号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苏办发〔2022〕21号),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执行。
淮安市国资委
2022年9月9日
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苏办发〔2022〕2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167号)《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国资规〔202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