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地州市国资委党委、各企业党委:

为深入贯彻执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望给予配合和监督。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13年4月15日

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促进《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执行,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坚持理论学习

1。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国资委班子成员要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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