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1年2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0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5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11月1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3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