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
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促进产权市场更好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定期对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调整。经组织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进行评审,现将新确定的中央企业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名单通知如下:
一、从事中央企业权益类业务(产权转让、企业增资)机构名单
1.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