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告
首页
|
文库
|
文件
|
正文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8-11-14
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2008年第3号
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国资通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1525202307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