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
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委2004年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如期完成,中央管理主要领导人员的53家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150家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和重大经营决策法律论证、合同法律审核把关、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成果,我委决定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先进法律事务机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央企业总部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构。
二、评选条件
(一)已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岗位到位,职责到位,机构到位;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独立的职能部门。
(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