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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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5-01-05
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国资党委组织〔2005〕1号

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部署,经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国资委党委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中央企业分两批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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