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资改革利于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国企工资改革利于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入库时间:2019-01-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江聃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给企业更多自主权,分类明确联动指标,强调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将向生产一线和高技能人才倾斜。根据统计局最新数据,这将涉及6000万余国企职工。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界人士认为,办法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迈出的一大步,同时也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大步。市场化的考核激励机制有利于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国企工资改革全面铺开

今年1月1日起,《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国资委近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办法全文。结合全国多地已经出台地方版国企工资改革意见。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国企工资改革已经全面铺开。

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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