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很多国有企业实现了与民营社会资本的混合所有制,实现混合所有制以后,公司的股权就必然多元化,股权多元化以后,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公司的董事会席位如何进行分配?按照什么样的规则进行分配。
股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一般按照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董事,并通过投资协议、公司章程明确约定每个股东方可以选派的董事名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国有企业,这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国有股权比较集中的可适当考虑给持股比例较小股东分配一定比例的董事席位!对于股权比较分散的企业,相对控股或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制度设计,使国有企业对董事会一半以上的董事席位能够行使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