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目的
近年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由概念转向实操、由提议转向部署,对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类企业)分类进行改革深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差异化开展改革、发展、监管、定责、考核等工作,以提高改革针对性、监管有效性和考评科学性。同年12月国资委等三部委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阐述分类方式与分类实施的总体思路,其中对商业一类企业的要求为增加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该类企业应加强市场化运作、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2021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会议,对进一步深化国企分类改革做出部署安排,强调商业一类企业需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