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
彭清华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制度安排。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法治化水平,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意大利、捷克、芬兰、土耳其、沙特……”10月15日,《法治日报》记者随执法检查组走进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临潼)(以下简称陕鼓集团)的厂房内,一面墙上悬挂着的各国国旗引起了检查组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