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四新”(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工程,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监管司印发了《公司治理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和相关司局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效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金融监管总局党委要求。落实“五大监管”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机制,明确监管职能涉及的协同联动安排,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二是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针对目前与相关司局间横向沟通、与各监管局纵向协同不够紧密、重要监管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完整、监管举措与执法尺度不一致等问题,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会商,强化科技支撑,稳步推进监管联动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推广现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