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专题推进会”,会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提出要求:“要把2021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工作作为检验这项工作的‘试金石’,考核目标完成好的,要按契约奖励到位;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未达到‘双70’底线的,要按契约扣减全部绩效薪酬或坚决调整退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据了解,“用好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结果,做到刚性兑现”,是推进实现“三能”机制的内容之一。
“三能”机制是,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推进“三能”机制常态化运行
今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要继续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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