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管有哪些禁止行为
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管有哪些禁止行为
入库时间:2022-09-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法律规定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什么是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呢?简单的说就是不能利用其董事的身份,侵占和损害公司而谋求私利。就是董事不能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事务,不能利用公司的机会为自身谋取私利。

公司法第148条具体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的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像这种未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意的担保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是违法和无效。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6、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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