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央企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合理授权放权,为子企业公司治理运作决策留足空间。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要依托子企业公司治理、通过派出董事表达股东意志,支持子企业董事会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维护子企业自主经营权。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一些直接涉及子企业抢抓市场机遇的事项,即使集团公司确需审批或备案,也应当“特事特办”,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坚决防止由于审批或备案时间过长,导致子企业贻误战机。要把具体的经营决策权真正交给离市场最近的一线企业董事会、经理层。涉及上市公司的授权,要遵守上市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则。要动态评估调整授权范围。定期开展对授权、行权效果的评估,对该加大授权力度的要及时加大,对出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