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立足我省实际,聚焦关键环节,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我省是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多、退管工作任务重,在深入全省各市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联合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财政补助问题的通知》,明确按照2020年底前各市实际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中央及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数量,每人260元标准,在一定时期内对各市给予补助,支持各地区完善档案管理体系,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目前,全省14个市共接收中央、原中央下放及省属企业136万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和人事档案,接收19.8万名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