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省属企业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明确省属企业与相对控股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边界,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山东国资委对外印发了《关于省属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国资〔2021〕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知本解析
相对于国有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其国有控股股东不追求对企业的绝对控股但仍然是控股股东。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国有控股股东不能直接以上级行政命令代替法人治理体系;更不能生搬硬套对国有独资、全资、国有参股及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的管控模式和政策,需要企业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模式。
那么,如何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