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6]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和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改革,加快建立一支优秀的国有股权董事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4]1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专项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委厅[2014]22号)以及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相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重要意义
当前,省属国有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