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发布日期:2008-11-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8年11月1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自2009年01月02日起施行)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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