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7-04-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7年4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装修行为,保障建筑装修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修活动,实施对建筑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和使用要求,使用装修材料,对其外表和内部进行处理的建筑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修和住宅装修。

本办法所称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第三条建筑装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抗震、环保、物业管理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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