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2022〕3号
各省属企业:
《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33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国资委
2022年5月10日
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阳光采购行为,提高阳光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水平,防范采购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持续推进省属企业降本增效,实现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招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