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7-11-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2007年11月20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

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效实施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我省企业国有资产由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分别代 ……
继续阅读(剩余:94.2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09242023022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