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六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商务部等六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4-11-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办法》的顺利实施,六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问:《办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深入研究推进修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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