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令2024年第3号)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令2024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4-11-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令二〇二四年第3号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15日本届商务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

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

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

2024年11月1日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 ……
继续阅读(剩余:90.7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3908202411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