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卫基层发〔202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发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相关重点任务,现就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增加经费使用途径和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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