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服务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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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服务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政务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首都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开设政务服务专业。现将《北京市政务服务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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