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社责函〔2022〕20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免承租国有房屋
租金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
各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市场主体的部署要求,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取得良好成效。但通过国务院大督查和省国资委检查及政务咨询、信访投诉等发现,仍有部分省属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在房租减免工作中存在站位不高、政策不准、举措不细、执行不力等问题,一些租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效果。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53号),切实将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