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2〕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提升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