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字〔2022〕3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17号)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我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包含房屋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勘察三册。经2022年3月2日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请各市转发所辖县(市)有关部门及有关勘察设计单位,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时报我厅质量安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