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23〕363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建设工程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业绩认定方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涉及的企业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均应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业绩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且数据等级为A级或B级(业务办理),各环节数据完整有效。申请由水利、交通、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资质类别,相关业绩由有关行业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