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资发﹝2020﹞45号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各市国资委:
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规范开展经营投资违规问题通报工作,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现将《自治区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自治区国资监管督办函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国资委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加大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存在风险和问题警示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