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国资综合〔2023〕3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抓好《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济国资〔2020〕31号)等系列制度文件的落实,持续推动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责任追究“治已病,防未病”的效能作用,促进和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和防止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