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榕国资审[2013]125号
各所出资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经营状况风险隐患审计和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委各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12]115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就加强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各所出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完善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