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0)147号
颁布日期:20000905 实施日期:20000905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和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属国有工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属国有工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财政厅(2000年8月17日)
切实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事关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实现,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事关我区改革与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为了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