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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施后,“挂名董事、监事”的责任重大
2024年07月17日
以前,普遍认为,公司里的“董事、监事”,仅是一份因登记而需要的“闲职”。于是有很多朋友为他人提供挂名工商登记。在当时法定义务很宽泛而且责任未明确的条件下,确实有“闲人”无责的感觉。

但是,新《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修订内容的重点之一:改变“高管躺平”的姿势,得起来干活了,不然将承担法律责任。

「正题」

本次新《公司法》中,增加或细化了公司董事与监事责任,重点有如下:

一、细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

加强对关联交易、竞业限制的规范与责任。参见新《公司法》第180至186条规定)。

增加公司董事的清算责任,如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见新《公司法》第232、238条。

二、强化董事、监事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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