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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
2024年08月16日
税总征科发〔2024〕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办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推送指引,优化事前提醒

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跨区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提醒纳税人查询办理未办结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同步向税务人员推送限时办理提示,督促限时办结。

二、细分不同场景,提速事中办理

(一)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申请跨区迁移的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对依纳税人申请办理的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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